接香港DHL通知,现沙特阿拉伯海关对所有入口的货件实施严查,为避免货件扣关导致不必要的延误,希望大家熟知当地海关的要求:
从2012年3月21日起,沙特阿拉伯对所有进口包裹类货件实行新的清关规定,货件申报价值超过USD100,当地海关将要求提供下述清关资料:
1)收件方为公司:须提供收件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收件方为私人:须提供收件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副本或者护照副本;
从2011年12月1日起,沙特阿拉伯海关实行的清关规定(包含商业价值高于或等于USD100的货物):
1)真实收货人或最终收件人必须在当地海关有进口许可备案记录(IOR)
2)货件报关单必须附以下资料:
3)收件人的商业注册登记证明;
4)进口商授权清关代理的正式信函;
5)且法规条例规定所有商业价值达100美金或以上的进口货件都必须遵守正式报关清关程序,具体进口要求如下::
1)进口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商业注册登记证明(在出货的时候,可以将进口公司商业注册号码填写在DHL运单VAT号码填写空格处)
2)货件目的地为达兰(DHAHRAN)且价值超过13,250美金,或者目的地为吉达(JEDDAH)和利雅得(RIYADH)且价值超过2,500美金的,进口公司必须提供使用本公司抬头信函纸授权DHL或者DHLBroker代理清关的正式信函(此类信函一个进口公司一年只需向DHL提供一次)
3)以个人名义进口且价值达100美金或者以上的货件,收件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证明,在出货的时候,可以将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填写在DHL运单VAT号码填写空格处
4)当地海关可能会要求对特定的货物或商品提供原产国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材料
5)价值超过13,250美金的所有货件,或者目的地为吉达(JEDDAH)和利雅得(RIYADH)且价值超过2,500美金的货件,需提供原产国商会组织(或同等地位性质组织)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材料。